继本刊今年第一、二期发表了李茂管的“关于法的本质属性的探讨”、张宗厚的“法学理论必需变革和更新”、杜飞进和汪永清的“马克思主义与法学”、郭宇昭的“法的基本概念的再探讨”四篇文章之后,这里再向读者推出杜道夫的“论法的本质”和陈桢的“生活之树和法学理论——法的阶级性及其他”两篇文章。本刊自今年初开展法的本质问题的讨论以来,已经陆续接到一些同志的投稿。对此,我们十分感谢和欣慰,热诚地期待有更多的同志对这个问题发表见解。让我们大家一起来更加深入和科学地探讨法的本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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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杜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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