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切社会行为取得有效性甚至合法性认同的根本支撑。然而,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却不断地受到各种破坏诚信事件的干扰。这实际上是法律系统与社会生活的断裂导致了社会共识的缺乏,从而引发自律滥用的异化现象。这种异化现象的推动者是法律理性主义掩盖下的机会主义。因此,治理的出路在于修复法律系统与社会生活之间的断裂,并适度地抑制机会主义的过度泛滥,这需要国家与私人之间的合作,取得社会共识,从而为法治建设奠定基础。
关键词(KeyWords): 社会信用体系;自律异化;合作治理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2CFX080):“土地利用制度变化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制度因应研究”;;
中国法学会2011年部级课题(CLS(2011)C03)“社区管理创新法律制度研究”;;
西南财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12年度青年教师成长项目“藏族与其他民族杂居社区管理法制创新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 唐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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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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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美]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408页。罗尔斯认为:“在这样一个社会里,不仅有一种公共的观点,全体公民都能从这一公共观点出发来裁决他们的各种正义主张,而且这一公共观点也能在全体公民的充分反思平衡中得到他们的相互认肯。这一平衡是充分交互主体性的。这就是说,每一个公民都会考虑所有其他公民的理性推理和论证。”
- 参见[德]盖尔奥格·齐美尔:《社会是如何可能的》,林荣远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21-222页。叶笑云:《“碎片化”社会的政治整合——马来西亚的政治文化探析》,载《东南亚研究》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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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穆在评价中国历史上政治得失的过程时,就对此又详尽的阐释,中国的古代政治就是由此不断地陷入黄宗羲定律的循环怪圈之中。参见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57页。
- 有人认为西方国家之所以能实现法治国的理想,其根源在于人性恶的制度假设,如若此,容忍法律中的机会主义,也是自然的了。参见里赞:《“人性恶”与法治——一个形而上学的视角》,载《现代法学》2001年第3期。
- 参见唐应茂:《法院执行为什么难——转型国家中的政府、市场与法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2页。
- 参见张维迎:《经济学家看法律、历史与文化》,三联书店2001年版。
- 参见张维迎:《信息、信任与法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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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前引[27],曼瑟尔·奥尔森书,第68页。
- 参见桑本谦:《私人之间的监控与惩罚——一个经济学的进路》,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3页。
- 参见前引[27],曼瑟尔·奥尔森书,第14页。
- See Coase,Ronald.H.”The Nature of the Firm,”Economica,New Series,Vol.4,No.16(Nov.,1937),pp.386-405.科斯认为企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其内部交易成本小于外部交易成本,当二者相等时便构成了企业存在的边界,这种认识对于我们评价任何制度或者组织存在的边界都是有解释力的。
- See Robert Axelrod,The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Basic Books,Inc.,1984,p.155.
- 前引[29],桑本谦书,第151页。
- 参见[美]詹姆斯·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邓方译,社会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316-318页。
- 前引[27]。
- See William M.Landes&Richard A.Posner,”The Private Engoucement of Law”,4J.Legal Stud,1975.
- 前引[29],桑本谦书,第151页。
- 前引[29],桑本谦书,第153页。
- 参见前引[23],张维迎书,第27页以下。
- See A.Michael Spence,”Market Signaling:Informational Transfer in Hiring and Related Screening Processe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4;B.Douglas Bemheim,“Theory of Conformity”,102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81,p.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