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立法现状遇到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的质问。改革并完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应当在"抑公扬私"立法理念的指导下,在坚持协调发展原则和集体成员参与原则的基础上,系统考量公共利益、补偿标准、征收程序等立法内容。尤其是,在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和个体成员权、全面落实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的前提下,应注重从所有权和用益物权两个层面,完善耕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乃至自留地、自留山的分类征收及其补偿机制。应强调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两个视角,重新审视农民集体的土地补偿款分配自治权,重构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司法救济机制,切实维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征收利益。
关键词(KeyWords): 集体土地征收;征收补偿机制;征收补偿款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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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陈小君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09&ZD04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 陈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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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史际春、李青山:《论经济法的理念》,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 ②“抑公”所要解决的是与公权力的对抗问题,而“扬私”在于农民个体意志的民主体现、权利的自我主张。参见陈小君:《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代前言)——漫谈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之“四面墙”》,载陈小君等著:《后农业税时代农地法制运行实证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Ⅴ页。
- ③刘勇:《物权法草案第49条应当取消——评物权法草案关于公益征收与征用制度的规定》,载《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4期。
- ④邹爱华、符启林:《论土地征收的性质》,载《法学杂志》2010年第5期。
- ⑤截至2007年底,全国征地用途中仅有20%土地是为绿化等公共利益的,80%的农用地被征用后转做房地产开发等建设用地。参见赵蕾、陈宵:《土地法律修改将提速,保障农民权益是重心》,载《南方周末》2008年10月16日,第A4版。
- ⑥陈小君等著:《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现实考察与研究——中国十省调研报告书》,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247页。
- ⑦“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课题组:《农村土地法律制度运行的现实考察——对我国十个省调查的总报告》,载《法商研究》2010年第1期。
- ⑧陈明:《农地产权制度创新与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护》,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47页。
- ⑨王卫国主编:《21世纪中国民法之展望——海峡两岸民法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65页。
- 10谭术魁:《中国频繁爆发征地冲突的原因分析》,载《中国土地科学》2008年第6期。
- 11米万英:《澳门征收制度的特色》,载《法学》2007年第8期。
- 12李蕊:《从美国司法判例看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载《广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12期。
- 13潘嘉玮:《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征收法律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1页。
- 14贺荣:《物权法与行政诉讼实务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第174页。
- 15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74-396页。
- 16王春梅:《俄罗斯土地征收制度与私权保护》,载《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7年第5期。
- 17陈小君:《农地法律制度在后农业税时代的挑战与回应》,载《月旦民商法杂志》2007年第3期。
- 18前引⑥,陈小君等著书,第250页。
- 19石佑启:《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研究——宪法与行政法的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65-167页。
- 20陈小君:《农村土地制度的物权法规范解析——学习〈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的思考》,载《法商研究》2009年第1期。
- 21王克强、王洪卫、刘红梅:《土地经济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8页。
- 22自留地、自留山使用权在我国不少地区仍然存在,该权利主要因客体的特殊性而形成不同于一般的以农业耕作为目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参见陈小君等:《后农业税时代农地权利体系与运行机理研究论纲——以对我国十省农地问题立法调查为基础》,载《法律科学》2010年第1期。
- 23前引22,陈小君等文。
- 24陈小君、蒋省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规范解析、实践挑战及其立法回应》,载《管理世界》2010年第10期。
- 25此外,北大法意“法院案例”库中南召县人民法院(2010)南召城民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了“被告石灰窑组集体讨论决定将该补偿款项的30%分配给承包土地的村民,70%分配给组里现有在籍人口”的合法性;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法院(2011)源民二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则以“原告对该土地有承包经营权,但不具有所有权,根据公平原则”为由,判决原告对征地款61400元享受65%,剩余的征地款35%归被告涌兴村委会所有”。
- 27郭平:《农地征收制度的变革契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收补偿制度》,载《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 28参见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4年)》第24条。
- 29山东省、辽宁、安徽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4年修正)》规定: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均低于耕地的补偿倍数。
- 30《山西分配办法》和《河南分配意见》规定: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后,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31前引20,陈小君文。
- 33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