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21世纪以来,南海周边有关国家在解决南沙群岛争端的依据、方式、思路及侵占行为方面采取了一些新的策略,我国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来维护我国的岛屿权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不是解决南沙群岛主权争端的依据,应依据历史事实及国际法来确认南沙群岛的主权;由于国际法院的判例对国际习惯的形成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国际海洋法法庭发表的咨询意见对我国也会产生影响,对此我国也应予以关注;南沙群岛争端只能由争端当事国解决,不能使该争端区域化及国际化;国家应制定海洋战略及明确的维权目标,积极采取行动,通过不断强化"硬实力"和"软实力"的方式来实现维护我国岛屿主权的目标。
关键词(KeyWords): 南沙群岛;领土争端;法律方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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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1CFX065);;
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12JHQ01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 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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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岛屿制度”第1款和第3款的规定“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自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可见,岩礁属于岛屿的组成部分。但是,在南沙群岛不仅有岛屿,还有暗滩、暗沙、暗礁、沙洲。南海周边的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侵占的40多个岛礁不仅有岛屿、还包括暗滩、暗沙、暗礁、沙洲。
- [2]越南采用偷梁换柱的手法,先把中国的西沙和南沙改名为“黄沙”和“长沙”群岛,然后将史书记载的越南近海中的黄沙和长沙群岛说成是中国的西沙和南沙群岛。这就是越南声称的历史上第一个占领、组织、控制和勘探南沙群岛的历史依据。参见韩振华主编:《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第15-22页。
- [3]越南声称作为法国的继承国继承了南沙群岛的主权。二战后法国并没有拥有南沙群岛,当然也不会有文件证实法国与越南曾做过移交,即使按法国的说法,南沙群岛也并没有交给越南,而且越南曾承认过中国拥有西沙和南沙群岛的主权。参见李金明:《南海领土争议的由来与现状》,载《世界知识》2011年第12期。
- [4]1978年6月11日菲律宾第1596号总统法令称:菲律宾与南沙群岛最邻近;南沙群岛在法律上不属于任何国家,是无主地。参见李金明著《南海争端与国际海洋法》,海洋出版社2003年版,第83-88页。菲律宾的主张根本无法成立。首先,邻近不是国际法上取得领土的合理方式;其次,南沙群岛根本不是无主地,二战后,中国已从日本手中收回了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并加强对其的管辖,包括在太平岛派海军驻守,且从未对其放弃。参见李国强:《中国南海诸岛主权的形成及南海问题的由来》,载《求是》2011年第15期(2011年8月)。
- [5]菲律宾认为,根据《旧金山和约》,日本已放弃其对南海诸岛的主张,但没有指出放弃给谁,所以菲律宾依照“发现及占领无主地”的原理取得南沙群岛的主权。但是中国在1946年12月已从战败国日本手中收回南沙群岛,南沙群岛一直处在中国的管辖之下,它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不是什么“被弃的无主地”。参见吴士存著:《南沙争端的起源与发展》,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第137页。
- [6]参见《东盟呼吁各方以国际海洋法来解决南海争端》,http://world.huanqiu.com.cn/exclusive/2012-07/2903698.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7月23日。
- [7]参见《菲律宾外长称应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决南海争端中方回应》,http://world.people.com.cn/GB/1029/42354/16863621.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8月5日。
- See New Straits Times,25February1988.转引自李金明:《南海波涛—东南亚国家与南海问题》,江西高校出版社2005年版,第75页。
- [9]早在汉代,中国就不仅发现了南海,而且对南海的岛屿、沙洲等有一定的认识。三国以后,中国在南海航海活动的规模、数量呈蓬勃发展的势头。中国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的历史同样可以追溯到两汉时期,而且在不同历史时期采取了不同的控制方法:如南北朝时的南朝宋代,南海诸岛已在中国海军的巡逻之内;自唐代已设治管辖;近现代以来,中国政府主要是通过派遣军政要员前往那里竖立石碑,升旗鸣炮,重申主权,派驻军队,抗议和反击外国的入侵,建立灯塔、气象台,批准经营某项事业、成立行政机构等方式,对南沙群岛进行管辖;新中国成立后,又加强了行政管辖并加强了立法,如设立三沙市(县级),颁布《领海及毗连区法》及《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法律法规。对于中国自古在南海行使主权的历史证据已有很多史料记载,也有许多学者进行研究。如李金明:《中国南海疆域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李金明:《南海波涛—东南亚国家与南海问题》,江西高校出版社2005年版;吴士存:《南沙争端的起源与发展》,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傅崐成:《南(中国)海法律地位之研究》,台湾一二三资讯有限公司1995年版;另外,吴士存、沈固朝等编写了《南海资料索引》,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该书对分散的资料索引进行了汇编。
- 这些国家大多通过政府的声明、照会、或在报刊、地图和教科书中,正式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参见赵理海:《从国际法看我国对南海诸岛无可争辩的主权》,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3期。
- 禁反言本是国内法中的概念,是指禁止当事人提出与其以前的言行相反的主张,即对于当事人先前的行为主张或否认,禁止其在此后的法律程序中反悔,否则将会对他人造成损害。参见薛波:《元照英美法词典》,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95页;Bryan A.Garner.Black’s Law Dictionary.9th edition.Thomson west2009.P.53.在国际法中,禁反言是“一国对另一国同意某些事务后,不能在日后改变其立场的一种法律技术。”See D.W.Bowett.Estoppel before International Tribunals and its Relation to Acquiescence.BYILvol.33.1957.p.176.
- 参见《2011年7月14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举行例行记者会》,http://www.fmpnc.gov.cn/chn/gxh/tyb/fyrbt/t839615.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8月10日。
- 除中国外,马来西亚、越南也未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菲律宾虽声明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但对海洋管辖权和对陆地领土有关的争端作了保留。See Declarations Recognizing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Court as Compulsory,http://www.icj-cij.org/jurisdiction/in-dex.php?p1=5&p2=1&p3=3,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9月15日。所以,除非菲律宾撤销该保留,中国同意接受领土争端的司法管辖,否则,南沙群岛争端不可能由国际法院管辖。
- 杨勉:《和平解决边界与领土争端的途径与方法》,载《社会主义研究》2009年第1期。
- 比如,阿根廷和英国有主权争议的马尔维纳斯群岛(英国称福克兰群岛)海域潜在石油蕴藏量数以十亿桶计,可实现大约1800亿美元税收。参见《马岛海域或藏数十亿桶石油》,http://www.people.com.cn/h/2012/0213/c25408-2770385279.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6月30日。
- 参见何家弘:《证据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68页。
- Sovereignty over Pulau Ligitan and Pulau Sipadan(Indonesia/Malaysia).I.C.J.Judgment of17December2002,Declaration of JudgeODA.p.66.
- 张卫彬:《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争端中证明标准问题》,载《当代法学》2011年第5期。
- See Land,Island and Maritime Frontier Dispute(EL Salvador/Honduras:Nicaragua intervening).I.C.J.Reports1992.p.399.
- See Land,Island and Maritime Frontier Dispute(EL Salvador/Honduras:Nicaragua intervening).I.C.J.Reports1992.P.400.
- 参见《柏威夏寺:泰柬冲突中不能承受之痛》,http://histony.people.com.cn/GB/198819/z14224/15698793.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6月22日。
- 潘俊武:《解析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发展前景》,载《法律科学》2009年第4期。
- [美]艾德华·H·列维:《法律推理引论》,庄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页。
- 在卡塔尔诉巴林的海域划界与领土争端案中,法院指出“依据英国1939年的判决,适用保持占有原则能够审理本案中的岛屿争端,而没有必要根据有效控制原则来解决争端”。See Maritime Delimitation and Territorial Questions between Qatar and Bahrain,Merits,Judgment,I.C.J.Reports2001,p.85.在尼加拉瓜诉洪都拉斯的领土与海洋划界案中,针对伯贝礁等岛屿主权争端,法院指出“因为在尼加拉瓜与洪都拉斯独立之前,没有清楚的证据能够表明争端岛屿属于尼加拉瓜还是洪都拉斯的殖民活动范围,因此保持占有原则不能对确定争端岛屿主权提供适当帮助,也无法通过西班牙1906年的仲裁裁决确定岛屿主权……因此,法院认为尼加拉瓜与洪都拉斯均不能依据保持占有原则来主张对岛屿的主权”,法院而后审查了当事方提供的不同类型的有效控制的证据。See Territorialand Maritime Dispute between Nicaragua and Honduras in the Caribbean Sea(Nicaragua v.Honduras),Judgment,I.C.J.Reports2007,p.710.在印度尼西亚与马来西亚岛屿主权争端案中,国际法院指出“当事方中任何一方都无法根据条约而享有利吉丹岛和西巴丹岛的主权,法院将把当事方提出的对岛屿有效控制的问题作为独立的问题进行考虑”。See Sovereignty over Pulau Ligitan and Pulau Si-padan(Indonesia/Malaysia),Judgment,I.C.J.Reports2002,p.678.
- 这些案件是:2002年作出判决的印度尼西亚与马来西亚的利吉丹岛和西巴丹岛主权争端;2007年作出判决的尼加拉瓜诉洪都拉斯关于伯贝礁等岛屿的主权争端;2008年作出判决的马来西亚与新加坡的白礁岛主权争端。
- Sovereignty over Pulau Ligitan and Pulau Sipadan(Indonesia/Malaysia),Judgment,I.C.J.Reports2002,p.682.
- See Peter Malanczuk.Akehurst’s Moder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Law(7th Ed.)Routledge,London and New York,Reprinted1998,P.149.
- See Sovereignty over Pulau Ligitan and Pulau Sipadan(Indonesia/Malaysia),Judgment,I.C.J.Reports2002,p.682.
- 参见陈致中:《国际法案例》,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24页。
- See Martin Dixon&Robert McCorquodale.Cases&Materials on International Law(4th Edi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245.
- 参见孙世彦:《中国的国际法学:问题与思考》,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4期。
- 参见《马来西亚媒体鼓吹成立南沙集团与中国争夺南海》,http://mil.huanqiu.com/world/2009-07/504622.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4月28日。
- 李广一、李光盛:《中越关系和南沙群岛争端》,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
- 参见《媒体称菲越将南海争端国际化再挑衅将惹怒中国》,http://world.huanqiu.com/hot/2012-07-2899496.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7月9日。
- 参见陈小茹:《菲律宾越南多面出击应对中国成立三沙市》,载《中国青年报》2012年7月27日。
- 参见《东盟呼吁各方以国际海洋法来解决南海争端》,http://world.huanqiu.com/exclusive/2012-07/2903698.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8月9日。
- 参见《外交部就越南立法侵犯中国领土主权提严正交涉》,http://www.chinanews.com/gn/2012-06-21-3979730.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6月21日。
- 参见《菲律宾步步深入南海资源区抢“主权”》,http://www.chinanews.com/gj/2011/04-28/3004842.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7月29日。
- 参见《菲律宾在我中业岛上建小型幼儿园》http://world.people.com.cn/n/2012/0624/c1002-18370834.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7月28日。
- 参见《马来西亚副总理到南沙“宣示主权”》,http://world.cankaoxiaoxi.com/2012/0815/78660.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9月8日。
- 参见《越南在我南沙南威岛用瓷片组巨幅国旗宣誓“主权”》,http://mil.huanqiu.com/gt/2012-06/2653107.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7月29日。
- 参见《越南增强海军实力利用地理优势控制南海》,http://www.chinamil.com.cn/big5/zbjq/2012-06/01/content_4882578_2.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8月10日;《美向菲交付汉密尔顿级巡逻舰菲花费近千万美元》,http://military.people.com.cn/GB/17957957.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8月10日。
- 参见《菲律宾购买美国巡逻舰称用来捍卫其南海利益》,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11-07/1827110.html,访问日期2012年8月10日。
- 刘琳:《越南:加强军力虎视南海》,载《世界之窗》2011年第15期。
- 杨益:《盘点南海诸国军事力量对比》,载《国际视野》2011年第10期。
- 参见《环太平洋——2012军演》,http://world.people.com.cn/GB/8212/191606/345616/index.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8月9日。
- 参见《越南总理:全党全民全军最强决心保护南沙》,http://world.huanqiu.com/hot/2011-06/1748263.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8月10日。
- 参见《越南南海动作不断专家称中国应造“第四航母”》,http://news.ifeng.com/mil/4/detail_2012_06/29/15654520_0.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8月22日。
- 参见《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14章“推进海洋经济发展”http://www.gov.cn/2011h/content-1825838-4.htm,最后访问日期:201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