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于7月5日至7月7日在北京隆重召开。参加这次大会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律师代表159人,列席代表86人,中央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邀出席的代表34人,共计279人。这是我国律师界的一次空前盛会。会议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经过与会同志的认真讨论和修改,原则通过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在充分酝酿和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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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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