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所以在实践中难以推行,在于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将其看作是对劳动者的"福利性"待遇以及对用工单位的"惩罚",在司法实践中则对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实行过于严苛的限制政策,导致劳动用工单位对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产生了畏惧、排斥和规避的态度。在现有立法允许其可以选择与劳动者订立不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资方选择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与短期化的劳动合同,应当说是不难理解的事情。故此,在建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应摈弃劳资对立的传统思维,确立和培育劳资身份伦理和协作与共存的理念,在立法上明确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劳资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常态形式,同时应充分尊重双方的自主选择、意思自治和自我调适,赋予双方在有正当理由前提下解除与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由。
关键词(KeyWords):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资关系;伦理;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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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秦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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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参见牛爱军:《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探讨》,载《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 [2]《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选择,即既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也可以“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 [3]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26条之解释规定,资方在“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由原用人单位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之后,仍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文件对资方为劳动者另外安排工作提出了明确的“适当”要求,这种“适当”实质上是要求资方必须要顾及劳动者的身体状况,为其另行安排的工作强度和负担至少不能比“原工作”更重。
- [7]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69页。
- [8]从《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受理劳动纠纷案件的大幅度上升,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而大量外资企业“弃厂逃跑”,既有因世界“金融风暴”带来的实际经营困难和债务负担使其难以承受,也有因畏惧无法支付劳方工资会激起“民变”而不得不如此为之。
- [9]其实,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前的劳动立法实践早已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法律只有站在公正中立的立场,强调劳资合作与“劳资两利”,才能实现制度正义,也才能真正取得“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最终目的。参见秦国荣:《建国前党的劳动立法的演变》,载《江海学刊》2008年第4期。
- 10这是本人长期以来赞同和主张的观点,学界也有部分学者持这样的观点。参见郭文龙:《劳动合同约定了服务期的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载《中国劳动》2006年第9期。
- 11在一定意义上,企业就是在市场经济竞争中“企图实现某项事业的经济体”。而从公司的英文含义来看,company,corporation,firm这样一些词语都有着“同伴”、“合作”、“协作”、“事业”等内涵。
- 12[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译,生活.读者.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41页。
- 13前引12,第50页。
- 14[美]罗伯特.C.所罗门:《伦理与卓越:商业中的合作与诚信》,罗汉、黄悦、谭--、姚玮堤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139页。
- 15前引14,第65页。
- 16前引14,第55页。
- 19参见李小明、杨雅妮、郭莉:《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若干问题》,载《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
- 20值得关注的是,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各地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的劳动纠纷案件呈现出大幅度上升的态势,在部分经济发达城市的基层法院,劳动纠纷案件已占法院受理案件的30%以上,高的接近50%。
- 21李丽林:《劳动合同法:一部不可能执行的法律》,http://finance.jrj.com.cn/news/2008-04-26/000003582843.html,2008年7月19日访问。
- 22参见董保华:《论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6期。
- 23前引22。
- 24李坤刚:《论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流动性——兼论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载《法商研究》2000年第6期。
-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12月版,第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