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学界关于调解制度的研究,成果丰富。但是,中国传统调解制度及其理念是通过怎样的途径在社会中得以实践,充分发挥效用;近代中国在以西方法律为模式的变革中,传统的调解制度为何能成功地在近代法律体系中延续;中国的调解制度与西方开始于上一世纪70、80年代的ADR运动以及近年来"恢复性司法"是否有着殊途同归的趋势等等,这些问题并未得到深入的研究。本文以现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对中国古代民间调解、半官半民的调解、官府调解进行了分析,对中国传统调解制度在近代中国延续的现象及原因进行了阐述。同时,指出中国的调解制度不仅在近代社会中经过改造而重生,而且对目前中西方有关调解实践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KeyWords): 调解制度;民间调解;官府调解;传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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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曾宪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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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中国古代的蒙书,如《三字经》、《弟子规》等,在中国古代社会流传广泛,影响深远,其所宣扬的价值观是中国社会普遍认可的主流价值观;家训、官箴书、政书等也是中国古代社会大家族的成员、入仕者必读书,其中的训诫甚至可以成为他们的戒律。有关案牍、书判、地方官的告示也深入细致地揭示了中国古代社会基层官吏的职责和民众的真实生活。关于民间调解,古代官方资料的记载甚少,本文以《孔府档案史料选(十一).族人讼案》(山东友谊书社1988年版)为个案研究对象,以期能拾遗补阙。
- [3]《韩非子.难一》。
- [4]参见《周礼.地官.调人》。
- [5]参见《礼记》及《周礼》其它篇目,参见胡留元、冯卓慧:《长安文物与古代法制》,法律出版社1989年版。
- [6]《通制条格.卷十六.田令》。
- [7]参见方龄贵:《通制条格校注》,中华书局2001年版。
- [8]参见孔庆明:《民事注重调解,刑事注重复核——中国古代司法制度案例》,载《“中国传统司法与司法传统”国际学术研讨会代表论文集(下)》。
- [9]顾炎武:《日知录.卷八.政事.乡亭之职》。
- 10《大明律.刑律.杂犯》。
- 11《论语.颜渊》。
- 12参见《李渔全集》第十七卷,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 13参见前引12。
- 14关于ADR运动,参见陈弘毅:《法理学的世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8页;季卫东:《调解制度的法令发展机制——从中国法制化的矛盾情境谈起》,易平译,载《民商法杂志》1990年第102卷第6期、第103卷第1期、第2期;范愉:《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关于“恢复性司法”的概念、内容和性质参见王平主编:《恢复性司法论坛》,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
- 15参见梁德超主编:《人民调解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于呐洋:《全国498万人民调解员5年调解矛盾纠纷2400万件》,网址:中国网(china.com.cn2007年9月7日),转引自《法制日报》;肖传林:《传统的调解制度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春杨:《论我国传统纠纷调解机制对构建和谐农村的意义》、周东平、周宗良:《以传统和谐文化推进我国修复性司法的建立》,载《儒家法文化与和谐社会》,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 16参见侯欣一:《中国传统调解制度》,2006年5月7日天津商学院学术交流中心讲座。网址:guyong.fyfz.cn
- 17“恢复性司法”英文为“Restorative Justice”,有学者认为“Justice”一词兼备“司法”与“正义”两种含义,调解虽与恢复性司法在程序上有类似之处,但却没有或忽视恢复性司法所具有的理念意义。参见何显明:《刑事和解的历史与文化》,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硕士论文。
- 18前引14,季卫东文。关于更详细的各种有关中国调解制度的研究观点,参见强世功编:《调解、法制与现代性:中国调解制度研究》的“导言”,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 19黄宗智:《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上海书店2007年版。
- 20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 21参见黄宗智:《民事审判与民间调解:清代的表达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 22参见《孔府档案史料选(十一).族人讼案》,山东友谊书社出版1988年版,第89页。
- 23参见杨知秋选注:《历代家训选》,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118-120页。
- 24《梦梁录.卷七》。
- 25参见前引19,黄宗智书,第92-100页。
- 26参见《荀子.宥坐》。
- 27参见《汉书.韩延寿传》。
- 28参见《魏书.列女传》。
- 29参见《北齐书.循吏传》。
- 30参见前引21,黄宗智书,第78页。黄宗智教授统计巴县98例中作出明确判决的有69例,宝坻45例中有38例,淡新78例中有63例。
- 31参见[明]颜俊彦:《盟水斋存牍》,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研究所整理标点,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 32胡朴安编:《中华风俗志(上篇)》卷一,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年影印版,原名为《中华全国风俗志》,上海大达图书供应社1936年版。
- 33前引33,胡朴安书。
- 34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下册)》,张知本校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00页。
- 35韩延龙:《人民调解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载《中国法学》1987年第3期。
- 36李春霖主编:《人民调解手册》,北京出版社1989年版。
- 37前引15,于呐洋文。
- 38参见马小红、庞朝骥等:《守望和谐的法文明——图说中国法律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66页。
- 39《为祖堂土地金三氏族起纷争,官赠对联祝村民以和为贵》,案件编号HCA2336/04。载《苹果日报》2007年1月30日。
- 40参见《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七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796页。《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589页。
- 41金人叹、吴果迟编著:《于成龙曾国藩李鸿章袁子才张船山胡林翼端午桥断案精华》,据印行于民国初年的《清代名吏判牍七种汇编》编著,海峡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
- 42[宋]王栐:《燕翼诒谋录.卷四》。
- 43《名公书判清明集.十》,中华书局1987年点校本。
- 44杨一凡、田涛主编:《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张冠梓点校,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 45吕世伦、姚建宗:《略论法制现代化的概念、模式和类型》,载《法制现代化研究(第一卷)》,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3-15页。
- 46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16页。
- 47前引36,韩延龙文。
- 48《周礼.小司徒》“凡民讼以地比正之,地讼以图证之。”唐代贾公彦注道:“六乡之民,有争讼事,是非难辨,故以地之比邻知其是非者,共正断其讼。”明代思想家丘浚言:“盖民之讼,争是非者也。”“是非必有佐证之人。”“以此正之,则讼平而民服矣。”参见明丘浚:《大学衍义补.慎刑宪》。
- 49[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八》。
- 50参见《清稗类钞.狱讼类.蓝某折狱》。
- 51强世功编:《调解、法制与现代性》,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第88-89页。
- 52参见前引19,黄宗智书,第57-56页、第106-1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