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长期被比较法学范式与新意识形态法学范式所支配。这两种研究范式所生产出的研究成果并不足以支撑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现代化。当采用实证研究的范式来观察与思考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时,可以探求到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现代化更为有效的思路与方案。实证研究范式与传统研究范式的差异,还使得实证研究范式具有构建中国本土化刑事诉讼理论体系,打造具有中国气派刑事诉讼制度的方法论意义。
关键词(KeyWords): 比较法学范式;新意识形态法学范式;范式转型;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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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左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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