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是基层从事调解工作的同志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笔者认为应该进一步总结这一经验并加以推广。全国大多数省、市、自治区的提法和作法是“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也有个别省、市的提法是“正面教育,预防为主”,或者叫做“预防纠纷,减少犯罪”。也有的省、市叫做“一手抓预防,一手抓调解”等。全国各地的实践证明,凡是在“防”字上狠下功夫的地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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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戴金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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