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严复认为,自由是“生人所不可不由之公理”,中西文化的差异就在于“自由与不自由”。他将自由意译为“群己权界”,其要义不仅在确认个人之间私权的边界,而重在区分公域与私域、国家公权力与个体私权利之间的权界,强调“小己自由”权利高于国家权力,非他人和治国者所可过问。他不是像有些学者所论断的那样主张“己轻国重”,将个人自由作为服务国家目的的手段;而是区分了两种国家(对内的统治主体和对外的国际法的主体)和两种不同性质的自由(国家对外独立自主和个人私域的自由),主张在对外面临异族侵略时要以“国群自由”为重;而对内则要反抗专制的国家暴力统治,力争“小己自由”,总体上主张自由为本,“人人皆有行己之自由”。所以严复早期的自由主义思想并非以儒家伦理和以国家权力为本位,而是以个体权利为本位,兼顾“国群”。他提出的“自由为本,民主为用”的思想,具有深刻的现实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KeyWords): 严复;自由;小己;国群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郭道晖;
Email: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参见《郭嵩焘:伦敦与巴黎日记》,光绪四年六月十七日、十一月二十九日等。岳麓书社1984年版,第654、838页。郭嵩焘日记中提及严复者达26处,参见该书索引第59-60页。
- [2]见严复译:《法意》卷十,第5页按语;卷十一,第3页按语。
- [3]前引[2]。
- [4]见严复译:《中国初次派遣驻英钦差大臣将起程离英》,转引自孙应群、皮后峰编:《〈严复集〉补编》,第332-335页。
- [5]严复:《论教育与国家之关系》,载王主编:《严复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册。
- [6]严复:《论事变之极》,原文为:西方的“命脉”“不外于学术则黜伪而崇真,于刑政则屈私以为公,与中国理道初无异也,顾彼行之而常通,吾行之而常病者,则自由与不自由异耳。”载王主编:《严复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册。
- [7]前引[2],卷十一,第3页按语。
- [8]严复:《论世变之亟》。
- [9]严复:《群己权界论.译者序》。
- 10汪丹:《严复“伦理本位”的自由观》,见国学网,2006年2月25日。
- 11见署名“他乡之客”的文章:《虚无中的坚守》,载“关天茶舍”网站,2003年5月17日。
- 12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54页。
- 13严复:《群己权界论.译凡例》。
- 14前引[9]。
- 15前引12,第156页。
- 16前引12,第188页。
- 17严复:《原强》,载王主编:《严复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
- 18前引[2],卷十九按语。
- 19前引[2],卷十九按语。
- 20前引[2],卷六按语。
- 21前引[2],卷十一,第45-46页按语。
- 22前引[2],卷十九,第26-27页按语。
- 23前引[2],卷十二,第13-14页按语。
- 24参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中德“对行政的法律约束和对个人的法律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资料,2000年6月12-13日,北京。
- 25前引[2],卷十七,第4-5页按语。
- 26前引[2],卷十九,第37页按语。
- 27前引[2],卷二十六,第21页按语。
- 28前引[2],卷二十六,第21-22页按语。
- 29前引[8]。
- 30引自王主编:《严复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集,第5页。
- 31前引11。
- 32[美]本杰明.史华兹:《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叶凤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21页。
- 33前引[10]。
- 34前引[10]。
- 35严复:《原强》修订稿,载王主编:《严复集》(第1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7页。
- 36严复:《原富》按语,载王主编:《严复集》(第4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917页
- 37前引[2],卷五,第30页按语。
- 38前引[2],卷五,第28-30页按语。
- 39前引32,第120页。
- 40前引[2],卷五,第12页按语。
- 41严复:《政治讲义》,载王主编:《严复集》(第5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82页。
- 42前引12,第154页。
- 43《马克思恩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9-24页。这里不妨一提1998年第5期《百年潮》杂志刊载的《胡适为蒋介石祝寿》一文,其中讲过去胡适曾劝蒋介石做一个“三无”领袖,即“无智、无能、无为”,才能使“众智、众能、众为”。蒋闻之大怒,指令其御用文人加以猛烈攻击,说:“有一知名学者发表所谓‘向政府争取自由’的言论——目的在于制造人民与政府的对立”,“所谓‘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其实都是骗人的。”“须知各国国情不同,此时此地的台湾,只有大家拼命来争取国家的自由,然后个人的自由才可取得”。“我们要大大地发扬国家自由重于个人自由,国家自由先于个人自由,不论是在学理上、法律上、事实上使个人自由主义无法立足。”这段奇谈,出自蒋介石的御用文人,不足为奇,因为他们是奉行“国家至上”、“领袖第一”的;但是,我们中有的论者也大讲国家自由高于个人自由,而且把这种观点说成是马克思主义的,就不免令人称奇了。这些论断比之百年前的严复的自由主义思想,其差距不言自明。
- 44前引41,第1284页。
- 45关于对集体权利与个体权利和国家主义的剖析,请参阅本文作者《论人权的性质与价值位阶》(《政法论坛》2005第1期)等论文,及郭道晖:《法的时代精神》、《法的时代挑战》等书(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 46前引17。
- 47郭嵩焘:《致李傅相》,载郭嵩焘:《养生书屋文集》卷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98页。
- 48郭嵩焘:《条议海防事宜》,载《郭嵩焘奏稿》,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341页。
- 49严复:《与外交报主人论教育书》。
- 50前引49。
- 51前引41,第1282-1284页
- 52前引[5],第166页。
- 53严复:《老子》,载王主编:《严复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
- 54严复:《原强》修订稿,载王主编:《严复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
- 55前引[2],卷五按语。
- 56前引41,第1282-1284页。
- 57参阅郭道晖:《论公民权与公民社会》,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
- 5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