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体制及其各项规则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四年来举世瞩目的多哈发展回合谈判,说到底,乃是有关现行国际经贸立法进一步除旧布新的全球性多边磋商。多哈回合谈判于2001年底启动,2003年在WTO坎昆会议上因南北矛盾激化不欢而散。事后,各方又于2005年12月举行WTO香港会议,就多哈回合重启新一轮谈判,初步打破了僵局,但仍留下关键性争端难题,悬而未决。看来,2006年以内及其以后,势必又将面临另一番南北角力,前景难卜。本文根据五十年来发展中国家在南北矛盾中实行南南联合自强、力争更新国际经济立法的主要史实,并结合WTO香港会议的最新发展,以史为师,尝试探索和论证通过南南联合自强、更新国际立法的历史轨迹,指出由于“南弱北强”的实力悬殊,弱小民族要求更新国际经济立法、改变国际经济旧秩序的联合奋斗,只能在步履维艰中曲折行进,不能急于求成或盲目乐观,因此“速胜论”是缺乏足够根据的;另一方面,由于“南北依存”和“南多北寡”(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时代潮流,WTO香港会议之后即使谈判再度受挫或破裂,WTO多边体制也未必就此陷于瘫痪瓦解,无须过于失望悲观,因此“瓦解论”也是缺乏足够根据的。弱小民族要求逐步更新国际经济立法,争得自身应有权益,舍韧性的南南联合自强,别无他途可循。
关键词(KeyWords): 南南联合;国际经济法;WTO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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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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