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监督究竟是不是法治的范畴?它能否与法治兼容?中国传统监督制度历来发达并有顽强的生命力,其内在结构是一种权力关系“叠床架屋”式的堆砌。本文考察总结了这种传统模式的固有特征:容易治标,却难以治本;权力范围广泛,却非规范化;监督者大义凛然高风亮节,却把制度依赖于监督主体及个人的因素;监督操作灵活,但制度运作效果缺乏稳定性。认为传统监督制度实为人治底下的制度模式。如果传统监督制度不改造成现代监督制度,监督永远只是被法治所排斥的一种另类怪异的制度。所以需要对监督制度进行根本性的转变:根据法治原理与立场,以分权制约和正当程序为原则,以法治的方式进行监督制度的变革和运行,将传统的监督制度纳入法治系统,使其成为法治内在的构成部分。
关键词(KeyWords): 监督;传统监督模式;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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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孙笑侠;冯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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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Black's Law Dictionary Fifth Edition,West Publishing Co. 1979,p.1290.
- ②《人民日报》2005年2月17日新华社报道。
- ②《韩非子·定法》。
- ③以上官制沿革参见吕思勉:《中国制度史》,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518-563页。
- ①[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张理京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版,第104页。
- ②同①,第105页。
- ③实行科举之后,监官主要来自于科举出身的进士,这个比例在宋代达到90%;在清代则明文规定只有进士出身者才能成为监管。参 见林雅:《中国封建监察制度及其得失评析》,载《法学评论》2004年第4期。
- ④林雅:《中国封建监察制度及其得失评析》,载《法学评论》2004年第4期。
- ⑤《资治通鉴·周纪一》。
- ①"Impeachment",Encyclopedia Britannica,15th ed.,2002, vol XII, p.247.
- ②参见黄越钦:《各国监察制度之比较研究》,台北翰芦图书公司1998年版。
- ③"Impeachment",Senate Procedure:Precedents and Practices.(Washington,D.C.:GPO, 1981), pp. 687-97.
- ①此外还有许多因素使得参议院成为弹劾法庭的最佳选择。参见[美]汉弥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 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31-335页。
- ②张荣林:《中国宪法上的监察权之研究》(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会研究论文第一二九种),1968年台北,第188页。
- ③黄越钦:《各国监察制度之比较研究》,台北翰芦图书公司1998年版,第243-244页。
- ④十三起正式的弹劾案中,被判有罪的仅七起,且这七人均为法官;涉及弹劾的总统分别是约翰逊(1868)、尼克松(1974)和克林顿 (1999),其中尼克松因提前辞职而停止了弹劾程序。参见黄越钦:《各国监察制度之比较研究》,台北翰芦图书公司1998年版。
- ①王晓天:《论中国封建监察制度的利弊得失》,载《湘潭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
- ①李宗黄:《中国历代行政通论》,台北1961年5月中国地方自治学会出版,第97页。
- ②《册府元龟》。
- ③《明臣奏议》。
- ④《明史·列传第九十七》。
- ①高一涵:《中国御史制度的沿革》,商务印书馆1942年,第66-70页。
- ②《清史稿·本纪六》。
- ③王廷相:《凌川奏议集·遵宪纲考察御史疏》,载《王廷相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62页。
- ④如唐代侍御史王义方弹劾李义府,反遭贬黜,“岁终不复调”。参见《新唐书·王韩苏薛王柳冯蒋列传第三十七》。
- ①《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五》。
- ②建国初期,我国政务院曾设有人民监察委员会。1954年9月,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监督部,1959年4月撤销。1986年12月,第六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18次会议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 ①国内有识之士曾认为这个“难产”的经历也凸现了传统监督的制度和思想与现代社会的矛盾。参见杨中旭、孙展:《(监督法)难产十 八年》,载《新闻周刊》2004年第35期。
- ①孙笑侠:《司法权的性质是判断权》,载《法学》1998年第8期。
- ②从权力分配的角度对人大个案监督进行的分析,可参见彭明:《权力配置:个案监督的反思》,载《江西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