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对口援建下创办于1986年的法律系,是宁波大学设立最早的8个系之一。2000年5月,法律系、社会科学系和德育教育中心合并组建成法学院。学院设法学系、公共管理系、政治学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4个教学单位,民商法研究所、刑事法研究所等7个研究所。现有两个硕士学位点:民商法学硕士学位点、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硕士学位点;5个本科专业即法学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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