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所构建的国家赔偿制度尚存在诸多疏漏。其中,国家赔偿范围的狭小、归责原则的单一、国家追偿制度的不完善、国家补偿制度的缺失及其与相关法律的不协调是目前较为突出的问题,现行制度妨碍了《国家赔偿法》应有功能之发挥。对《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应以保障公民权益为宗旨,扩展国家赔偿的范围,丰富归责原则体系,完善相应的法律规定,使之与其他相关制度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救济体系。
关键词(KeyWords): 国家赔偿;国家追偿;国家补偿;制度完善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杨解君,蔺耀昌
Email:
上一篇: 试论环境法上的社会连带责任
下一篇: 论公司犯罪的刑事责任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