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本文论述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关系,分析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反腐败的国际合作中对请求国和被请求国取证和采纳证据的影响,提出:为了使反腐败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顺利进行,必须了解和研究各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遵守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中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作者分析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状,建议我国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其他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确立和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关键词(KeyWords): 反腐败公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反腐败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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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杨宇冠,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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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② 参见: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意见,Weeks v.United States,232 U.S.383(1914) 。
- ① 参见杨宇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版,第125-129页。
- ③ 引自I.Brownlie: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Law,4th ed. (Oxford 1990) p.307.
- ①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中,立案、逮捕、提起起诉等行为都必须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这些行动所要求的证明标准往往高于法律规定的标准,甚至达到“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下”的程度,其实是把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证明标准混同于定罪的标准。外国的刑事诉讼中,各阶段的诉讼行为有不同的证明标准,对于申请和批准侦查取证行为的证明标准通常是合理怀疑或合理根据,证明程度比定罪标准要低得多。关于刑事诉讼中不同的证明标准及其对刑事司法的影响请参见杨宇冠:《我国刑事赔偿制度之改革》,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第133~139页。
- ① 厦门远华案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潜逃加拿大至今未能遣返回国的原因之一就是加拿大司法机关对我国刑事司法中是否存在违反人权的问题进行反复听证的后果。参见杨诚:《论公正审判的国际标准--由加拿大赖昌星难民案聆讯看有关人权标准问题》,载陈光中主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批准和实施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4月版。
- ②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序言段规定:“承认在刑事诉讼程序和判决财产权的民事或者行政诉讼程序中遵守正当法律程序的基本原则。”关于“正当法律程序”的内容和我国刑事司法中的正当法律程序请参见杨宇冠:《论构建我国刑事诉讼的正当法律程序体系》,载《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