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无效行政行为主要是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行政法上的概念、理论和制度。在中国,目前既没有成熟的无效行政行为理论,也缺乏完善的无效行政行为制度。本文从思考公民对于国家行为的防卫权出发,对我国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在客观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从统一的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独立的确认无效诉讼制度和专门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三方面建构我国的无效行政行为制度。
关键词(KeyWords): 无效行政行为;相对人抵抗权;确认无效诉讼;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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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金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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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② 新浪网进行的网上调查显示,12649人就“警察进入张家搜查黄碟是否合法”进行投票,其中11874人(占93. 87%)认为“不合法”,而492人(占3. 89%)认为“合法”。参见卢建平:《从“黄碟案”看刑法的界限》,载《法学家》2003年第3期。
- ③ 苏力:《当代中国法理的知识谱系及其缺陷--从“黄碟案”透视》,载《中外法学》2003年第3期。
- ② [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4页。
- ③ 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88页。
- ④ 严格地说,正如有效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合法,无效也并不简单地等同于违法。“在这里,无效(性)是一个泛称,它与有效(性)相对而言,与不具有效力(或效力否定性)同义,即行政违法行为因违法或不当而不能发生和其内容相当的法律效果,具体可包括因撤销而不具效力、宣告或确认无效、因废除而失效等若干情形。”详见杨解君:《行政违法论纲》,东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3-124页。因此,违法无效只反映违法必然无效(瑕疵转换等除外),并不意味着行为无效的原因只限于违法,如意思误解的行政行为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属于违法。参见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88页。
- ⑤ 此类规定行政行为无效的立法与“违法即无效”的传统认识有关。不少学者认为,撤销即确认无效。“……中国的行政法学中,行政行为的撤销与无效仅成了一种提法上的差别,因为撤销行政行为本身便意味着该行政行为被确认无效。所以,行政行为无效的理论完全适用行政行为撤销的理论。”详见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95页。“……针对这种无效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就是撤销。所谓撤销,是指依法取消无效的行政行为,使其从虚假成立时起就丧失效力,从而恢复到其未作出之前的状态。”详见熊文钊:《现代行政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70页。
- ① 参见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13、 132-133页;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59-160页;沈岿:《法治和良知自由--行政行为无效理论及其实践之探索》,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4期;王锡锌:《行政行为无效理论与相对人抵抗权问题探讨》,载《法学》2001年第10期。
- ⑤ 例如,北京军区天津房地产管理分局不服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等吊销房屋所有权证决定案。同④ ,第926-930页。
- ② 王连昌主编:《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94页。
- ③ 参见刘勉义:《对行政行为几个基本问题的看法》,载《行政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
- ④ 如有学者认为,无效行政行为虽然具有行政行为的形式,但并不具备行政行为的本质性,所以它不是行政行为。参见熊文钊:《现代行政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68页。
- ⑤ 参见章志远:《行政行为效力论》,中国人事出版社2003年版,第104、 113页。
- ⑥ 甘文:《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之评论--理由、观点与问题》,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67页。
- ⑦ 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合同、遗嘱和婚姻行为的一般规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83-184页。
- ① 参见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88页。
- ② 杨解君:《行政违法论纲》,东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8页。
- ③ 这是目前许多学者和法官的理解,即对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违法判决;对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法院应当作出确认无效判决。参见江必新:《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之发展》,金城出版社2001年版,第139页;甘文:《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之评论--理由、观点与问题》,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62-165页;张树义主编:《寻求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7-249页。
- ④ 这一点可从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的观点中得到印证。他认为:“一般说来,没有成立的行政行为是不能被诉的,应当视为起诉时机还不成熟。但是考虑到行政处罚法已使用了不成立的行政行为的概念(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视为行政行为不成立),不能说不成立的行政行为就绝对不能进入诉讼过程。不成立的行政行为既然是不生效的行政行为,当然不能用撤销判决,只能用确认判决。”详见江必新:《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之发展》,金城出版社2001年版,第177页。
- ① 参见沈岿:《法治和良知自由--行政行为无效理论及其实践之探索》,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4期。
- ② 例如,王选林不服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治安拘留处罚决定案。参见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2002年第2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371-376页。
- ③ 例如,吴迪辉不服株州市人民政府、株州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强制其退出营运处理决定案。参见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2002年第2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413-419页。在该案中,被告市客运处、被告市政府组成的监时机构株州市中巴车营运线路调整联合办公室作出的通知已在原告起诉之前被宣布停止执行,法院再确认其无效显然无任何意义。
- ④ 参见林纪东:《行政法新论》,台湾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85年改订27版,第244-245页。
- ①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8条。
- ② 参见拙文:《无权行政行为初探》,载《法学杂志》1994年第4期。
- ③ 参见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492页。
- ④ 参见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379页。
- ⑤ 参见林纪东:《行政法新论》,台湾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85年改订27版,第237页。
- ⑥ 参见应松年主编:《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353页。
- ⑦ 参见孙笑侠:《法的现象与观念》,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53-154页。
- ① 参见王锡锌:《行政行为无效理论与相对人抵抗权问题探讨》,载《法学》2001年第10期。
- ② 参见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3页;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59页。
- ③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59页。
- ④ 参见叶必丰:《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1-82页。
- ① [德]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53页。
- ① 参见孙笑侠:《法的现象与观念》,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3-192页。
- ② 参见章志远:《行政行为效力论》,中国人事出版社2003年版,第1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