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我国民法学界通说认为,肖像权的客体是反映在作品上的映像。对此,作者提出肖像权的客体不是映像而是自然人人身的外部形象的观点,并为完善相关立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KeyWords): 肖像权;映像;物质性人格权;再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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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隋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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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 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10月版,第140页。
- ② 杨立新:《人身权法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1月修订版,第90页。括弧里的内容为笔者所加。
- ① 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73页。
- ② 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10月版,第141页。
- ① 王利明:《论肖像权》,载《民商法研究》(第一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189页。
- ③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编:《中国民法典·人格权法编草案建议稿》第35条。
- ④ 董炳和:《论形象权》,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4期。
- ⑤ 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3页。
- ① 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4-366页。
- ③ 王泽鉴:《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1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