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甲午中日战争之后,部分学人将富强之梦寄托于中国的改制,在一定程度上接纳了西方的民主自由思想,并且主张通过开设议院、推行地方自治等制度形式来体现。特别他们是将地方自治思想作为民主自由理想的一种表达载体,将地方自治制度作为通向民主自由之路的起点而大力鼓动,严复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严复认为,地方自治作为是民权、民主和自由的基础,旨在培育国人的自治能力、参与意识与能力,以及合私以为公的公共情怀。因此,地方自治作为与官治相对的民治制度,应当以分权和法制为依托,以民权、民主为意旨。正是基于这种立场,他提出地方自治是“分权”之制、“众人”之制和法治之制的主张。
关键词(KeyWords): 民权;民主;自由;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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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汪太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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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 严复说,西方的精湛的技艺并非西方文明的命脉之所在,其命脉“不外于学术则黜伪而崇真,于刑政则屈私以为公而已”。参见严复:“论世变之亟”,《严复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页。
- ② 严复指出:“西洋者……自其自由平等观之,则捐税忌,去烦苛,决壅敝,人人得以行其意,申其言,上下之势不相悬,君不甚尊,民不甚贱,而联若一体”。严复:《原强》,《严复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页。
- ③ 严复:《原强》,《严复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3页。
- ④ 严复:《原强修订稿》,《严复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7页。
- ⑤ 同④ ,第18页。
- ⑥ 严复:《原富》按语,《严复集》第四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891页。
- ⑦ 严复认为:“今夫民智已下矣,民德已衰矣,民力已困矣。”严复:《原强》,《严复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3页。
- ⑧ 严复在1895年的《辟韩》中也反对立即废除君主制而实行民主制,因为“其时未至,其俗未成,其民不足以自治也”。《辟韩》,《严复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5页。
- ⑨ 同④ ,第31页。
- ⑩ 同④ ,第31-32页。
- ① 我们从严复关于“民主者以德者也,君主者以礼者也,专制者以刑者也。”这一论断也可以看出,他提倡地方自治以新民德的出发点与奠定民主基础有关。严复:“按语”,《孟德斯鸠法意》(一),严复译述,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8卷,第28页。
- ② 1898年1月15、 16、 17日严复在《国闻报》上撰文说:“今地球君权无限之国,独我与俄罗斯、土耳其三国耳。夫君权之轻重与民智之深浅成比例。论者动言中国宜减君权,兴议院,嗟呼!以今日民智未开之中国,而欲效泰西君民并主之美治,是大乱之道也。”严复:《中俄交谊论》,《严复集》第二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75页。
- ③ 美国史学家史华兹甚至称,严复是“认真地、紧密地、持久地把自己与西方思想关联在一起的第一个中国学者”。[美]本杰明·史华兹:《严复与西方》,叶风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页。
- ④ 严复:《原强》修订稿,《严复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3页。
- ⑤ 严复:《按语》,《严复集》第四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885页。
- ⑥ 《孟德斯鸠法意》(二),严复译述,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18卷,第9页。
- ⑦ 在严复的观念中,民主制需要国民具有“合天下之私以为公”或“屈私以为公”,以及“为公产公利自为斗”的精神支撑,因为这些“大公”的精神是民主体制赖以建立和存在的道德基础。分别参见严复:《论世变之亟》、《原强修订稿》、《辟韩》,《严复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 31、 36页。
- ① 如严复说“民主者,治制之极盛也,使五洲而有郅治之一日,其民主乎”;“民主者,天下至精之制也”;(严复:“按语”,《孟德斯鸠法意》(二),严复译述,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8卷,第3页,第10卷,第12页。)“由君主转为民主可,由民主转为君主不可”。严复:《原富》按语,《严复集》第四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87页。
- ② 严复所称的“小己自由”即指个人自由,其含义较为明确;而“国群自由”即国家自由,但具体含义则不甚明了,学术界也对此存在分歧。
- ③ 严复:《政治讲义》,《严复集》第五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98页。
- ④ 严复认为当时国人不能暂时不能享有“小己自由”只能享有“国群自由”,主要有两个理由:一是国内外形势;他认为在外国势力威胁时刻存在和国内混乱失序的情况下,求国家的生存和社会的稳定为重,不得不“减夺”小己自由。例如他说:“小己自由,非今日之急,而以合力图强,杜远敌之觊觎侵暴,为生存之计也”。(严复:“按语”,《孟德斯鸠法意》(二),严复译述,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18卷,第3页。)二是国民程度。他认为国民智识低下,缺乏自治能力,不能享有个人自由。例如他说:“夫国民非自繇为之难,为其程度,使可享自繇之福之为难,吾未见程度既至,而不能享其福者也。”严复:《政治讲义》,《严复集》第五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88页。
- ⑤ 严复:“按语”,《孟德斯鸠法意》(二),严复译述,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17卷,第5页。
- ⑥ 同⑤ ,第22卷,第29页。
- ⑦ 严复在所译《社会通诠》的“按语”中指出:“假令取下民之日用,一切而整齐之,虽至纤息,终无有人以国家为不当问也,实且以为能任其天职。”(严复:“按语”,[英]甄克思:《社会通诠》,严复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39页。)关于只有给予人民自由权利,才能促使他们有义务心和责任感的观念,在1916所作的《(庄子)评语》中得到进一步证实。在《应帝王第七》的评语中说:“凡国无论其为君主,为民主,其主治行政者,应一听其自为自由,而后国民得各尽其天职,各自奋于义务,而民始有进化之可期。”严复:《评语》,《严复集》,王栻编,第四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18页。
- ① 《孟德斯鸠法意》(三),严复译述,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26卷,第6页。
- ② 严复:《政治讲义》,《严复集》第五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300页。
- ③ 《孟德斯鸠法意》(二),严复译述,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13卷,第12-13页。
- ④ 约翰·密尔提醒政府:“虽然由一些个人来办一般看来未必能象政府官吏办得好,但仍然宜让个人来办而不要政府来办;因为作为对于他们个人的精神教育的手段和方式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