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人类进入生态文明阶段 ,环境法、自然资源法或环境资源法均不能完全适应生态时代的社会要求 ,生态法应运而生 ,开始全面取代环境法、自然资源法或环境资源法。生态法律关系具有综合性、生态性、特殊性等特点 ,其构成要素包括生态法律关系的主体、生态法律关系的内容、生态法律关系的客体。
关键词(KeyWords): 生态法;生态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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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曹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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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马骧聪:《关于环境法、自然资源法和国土法的思考》,载《法学研究》1989年第6期,第83页
- 参见姜建初:《论我国自然资源法的几个问题》,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1年第5期,第44页。
- 王灿发:《环境法基本问题新探》,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7页。
- [俄]奥·斯·科尔巴索夫:《生态术语漫谈》,载《国家与法》1999年第10期,第27页。转引自王树义:《俄罗斯生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12页。
- 参见曹明德:《生态法的理论基础》,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5期,第32页。
- 参见王树义:《俄罗斯生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7页。
- 参见曹明德:《生态法的理论基础》,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5期
- 参见陈泉生:《环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12-114页。
- 参见马骧聪主编:《环境资源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4页。
- 肖乾刚主编:《自然资源法》,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第29页。
- 陈茂云、马骧聪:《生态法学》,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页。
- [俄]姆·姆·布林丘克:《生态法》(俄文版)第136页。转引自王树义:《俄罗斯生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79-180页。
- 参见王树义:《俄罗斯生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80页。
- 参见王树义:《俄罗斯生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