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个人信用征信是解决我国目前信用缺位的有力手段。为了使征信体系得到较全面的法律支撑,需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个人信用征信体系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文就美国和欧盟对个人信用征信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比较分析,结合我国有关立法现状,从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隐私权和促进个人信用征信业发展两个目标出发,对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提出了立法制度构想。
关键词(KeyWords): 个人信用征信;个人信息隐私权;美国公正信用报告法;欧盟数据保护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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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王锐,熊键,黄桂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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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1997年版,第25页。
- ②王利明、杨立新:《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中国方正出版社1995年版,第415-421页。
- ③同①,第3页。
- ①详见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1997年版,第4-6页。
- ①数据邮件公司的例子,参见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1997年版,第161页。
- ①欧盟数据保护指令(Directives on Data Protection,95/46/EC)的目的是通过协调其15个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丹 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和英国——之间的数据保护法律 以使个人数据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动,但禁止个人数据从欧盟转移到欧盟成员国以外的国家,除非该非成员国符 合欧洲的个人隐私保护的恰当(adequate)标准。
- ②参见胡铮、祝足:《美国与欧洲个人信用体系的比较分析》,载《上海投资》2000年第1期,第62-64页。
- ①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1997年版,第40页。
- ②国会在公正信用报告法的开篇就阐明其立法目的是欲通过个人信用报告机构(Consumer reporting agencies)提供的 消费者报告(Consumer report),减少银行体系的资产风险、维持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从而保持银行体系的安全 与稳定。
- ③FCRA规定信用报告机构在收集个人信息时一般不需要信息主体的授权,将信用报告出售给某些第三方(如与消 费者之间已存在借贷或保险合同的贷款银行、保险机构)时也常常无需信息主体的同意,见《公正信用报告法》第 623条。
- ④自2000年11月13日起实施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也作了专门规定,GLBA特别规定了金融 机构有权向信用报告机构提供消费者的非公开个人信息也有权从信用报告机构获得消费者的非公开个人信息, 见GLBA法第五部分6802条(e)款。
- ⑤FCRA规定个人信用信息的提供者在出售个人信用信息给信用报告机构时,不需要获得消费者许可但负有保证该 信息正确、及时、完整的义务,见《公正信用报告法》第623条。
- ①FCRA在§1681b中(e)条现定信用报告机构必须给予消费者选择不进入此类促销名单的权利(“opt out”),并建立 相应的通知系统,以便消费者可随时行使该项权利通知报告机构不得将自己包括在该类名单中。
- ②艾洪德、蔡志刚:《个人信用制度:借鉴与完善》,载《金融研究》2001年第3期,第107页。
- ③胡铮、祝足:《美国与欧洲个人信用体系的比较分析》,载《上海投资》2000年第1期,第63页。
- ④见《公正信用报告法》第605条a款。
- ①2001年1月18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全美信贷联盟管理部、货币审计署和储 蓄监管部联合发布声明,告诫信用发放机构不要向信用报告机构隐瞒债务人的信息,一些贷款方对所谓某些按时 还款的、专业的、不重要的借款人的信息予以保留的做法将会受到特别的详细检查,详见王锐、熊键:《个人信用征 信业:美国模式的缺陷及相应政府监管的博弈分析》,载《上海金融》2002年第1期,第46页。
- ①杨立新:《人身权法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第628页。
- ①其个人金融信息的取得是由人行发文要求在沪各商业银行报送人行转而提供的,其信用报告的销售也是由人行 发文要求各商业银行在发放个人消费信贷时必须购买的,目前个人信息的使用限于会员银行及一些政府机构(如 税务、工商等部门),参见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shanghai-cis.com.cn。
- ②该批示的主要内容是:成立一个设在北京的全国性的资信公司,2002年内将启动个人信用的评估体系。初步方案 是先以银行已经掌握的个人信用资料为中心,由央行从各个商业银行获得准确的个人储户的信用资料,作为该个 人系统的基础,除了通过银行系统跟踪个人的信用记录外,其他各个相关的部门,如税务、工商管理、公安等系统 都将提供与个人信用系统相关的资料。当整个资信系统运作成熟后,将移交给一个独立的公司进行企业化的管 理。参见胡锰“《信用有价,北京拟建全国性资信公司》,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02年2月25日,第13版
- ③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1997年版,第7页。
- ①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1997年版,第2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