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许多国家顺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先后在公司法中确立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但是,一人公司的出现与发展,对传统的公司社团性理念以及公司法律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使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公司制度的本质特征。本文认为,传统的公司理念对公司立法承认一人公司不利,应强调公司的本质特征为“公司是独立于其出资人的法人”,而不在于其社团性。但我们必须正视一人公司的弊端,因为一人股东确实打破了复数股东的相互制衡性。因此,应在公司法确立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同时,强化对一人公司运行机制的平衡控制。如强化公司资本制度,严格资本充实规则;在公司登记中强化公示主义与要式主义的适用;在法定的有限范围内对一人股东适用无限责任;特定场合下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制度等。
关键词(KeyWords): 一人公司;公司本质;公司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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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朱慈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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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参见丹麦1973年公司法。
- ①王保树等:《中国公司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3版,第127-129页。
- ②王保树主编:《中国商事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13、65页。
- ③[英]伊凡·亚历山大:《真正的资本主义》,新华出版社 2000年版,第102页。
- ④同③。
- ①[日]宫岛司:《一人公司与社团性》,日本《法学研究》66卷1号,第107页。
- ②公司设立人是指订立公司章程,担任公司筹办事项,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指公司发起人;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指公司的出资人。
- ③法国1966年商事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至少为7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至少为2人;德国1965年 股份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至少为5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至少为2人;意大利1942年民法典规定,股 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不得少于2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至少为2人;日本1989年(平成2年)商法规定,发起人必 须7人以上,昭和56年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至少为2人。
- ④贾红梅、郑冲译:《德国股份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
- ⑤李功国等译:《欧洲十二国公司法》,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93-194页。
- ⑥同④,第218页。
- ⑦同⑤,第236页。
- ①[日]菅原菊志:《一人公司》,日本东北大学《法学》37卷,第 47页。木千佳子:《一人公司与股东大会》,日本庆应大 学《法学研究》65卷6号,第47页。
- ②[日]莲井良德:《一人公司与股东大会的成立》,日本《民商法杂志》66卷4号,第 152页。
- ③[日]西协敏男:《一人公司与有限责任》,日本《中央学院大学论从》11卷[10周年号]第288-289页。
- ④[日]管原菊志;《一人公司》,日本东北大学《法学》37卷,第46页。
- ⑤[日]龙山秀平:《从商法解释论的观点看一人公司设立可能性的问题点》,日本《私法》44号,第162页。丸山秀平: 《从历史的发展看一人公司的财产关系》,日本《法学新报》96卷,第45页。
- ⑥[日]米津昭子:《关于一人公司》,日本庆应大学《法学研究》44卷3号,第198页。
- ①李宜琛:《民法总则》,国立编译馆1967年版,第108页。
- ②贾宝银:《试论一种特殊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载《法学与实践》(哈尔滨),1988年第3期。
- ③参见屈布勒:《公司法》,3Ⅱ。转引自迪特尔·梅迪斯库:《德国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818页。
- ①王书江、殷建平绎:《日本商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33、225页。
- ②石少侠:《公司法》,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26页。
- ③[日]井上和彦:《一人会社论》,中央经济社 1993年版,第21-24、27-28页。
- ①全国人大财经委编:《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热点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138-139页。
- ②参见《意大利民法典》第2475条之附加条,《德国股份公司法》第42条。
- ③参见欧盟第12号指令第3条。
- ④参见《意大利民法典》第2475条之附加条。
- ⑤参见欧盟第12号指令第3、4、5条,《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48条。
- ①罗伯特·霍恩、海因·科茨、汉斯·G·莱塞:《德国民商法导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266、282 页。
- ②费安玲、丁玫译:《意大利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90、646页。
- ③ Phillip I. Blumberg, The Law of corporate Groups: Substantive Law, Little, Brown & Company, (1987) P. 7.
- ④ L C. B. Gower, Gower's Principles of Modern Company Law, Sweet & Maxwell(1992), 5th ed, p.108.
- ①美国华盛顿大学的法律教授Robert B·Thompson先生通过对2000个左右的涉及揭开公司面纱的案例进行调查 发现,一人公司被诉揭开公司面纱的案件中,原告胜诉的比例高达50%,而这个比例在公司股东为3人以上时, 就只有35%了。参见 Robert B·Thompson:“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ll:An Empirical Study”,Cornell Law Review,Vol.76:1036,1991.
- ①[英]伊凡·亚历山大:《真正的资本主义》,新华出版社 2000年版,第 1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