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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大国背后有“法”助推
日期:19-05-30 来源: 作者:admin

    十三年前体育法高票通过,全民健身条例草案目前已交国务院法制办;申奥成功七年来,近二百部地方性体育法规、部门体育规章和地方政府体育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出台———
                 
法制网记者 陈丽平

    金牌35枚、银牌13枚、铜牌13枚,北京奥运会赛程过半,中国代表团仍位居金牌榜第一位。
    奥运会是一个国家竞技体育总体水平的集中体现。“我国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法制建设的助力和推动。”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我国高层次体育立法集中出台

    在新中国体育法制建设史上,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莫过于1995年体育法的制定。这一年8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我国首部体育领域的基本法———体育法。这一7章56条的法律,规定了我国体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发展体育事业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在发展体育事业和参与体育活动方面的基本权利、责任和义务,对推动社会体育、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发展,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超过一半的省、市制定和颁布了全民健身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起草的全国性的全民健身条例草案,目前也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在进一步修改中。
    有专家指出,申奥成功的7年,是我国高层次体育立法较为集中的时期。这期间,近200部地方性体育法规、部门体育规章和地方政府体育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
   在立法提速的同时,体育法贯彻实施工作也在日益加强。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申奥成功7年来,我国各级体育管理部门的执法制度逐步建立,体育行政执法工作在探索中不断推进,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人大、政府普遍开展体育法执法检查;体育法制宣传得到进一步重视,体育法制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体育法学研究更加活跃,为体育法制理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制助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双翼齐飞

    体育运动主要分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两大类。群众体育是竞技体育发展的基础,而竞技体育的发展反过来又会促进群众体育的开展。
    许多人都会记得,当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女排称雄世界时,全国上下迅速欣起排球热,排球运动在全国得以广泛普及。而中国乒乓球项目在国际体坛长盛不衰,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一运动的广泛群众基础。“申奥成功的7年,是中国群众体育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取得重大进展的7年,是群众体育各项基础建设大发展的7年,是全民健身运动空前蓬勃开展的7年。”冯建中接受记者采访时欣喜地指出。
    有一组数字是明证:至今年年底,中央和地方总投入资金超过26亿元,全国将建成8700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使长期落后的中国农村体育设施得到明显的改善;目前全国各地在“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中的资金投入达到30多亿元,使全国公共体育场地增加了将近2000多万平方米;到2007年年底,国家体育总局投入近4亿元帮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建设“雪炭工程”258个,惠及26个省(区、市),投入资金7000多万元,在全国命名资助20个全民健身活动基地和32个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全国共有国家、省市、地市三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近1.2万所,经常参加体育传统项目活动的学生达到5000万人左右;依托各级学校、体校、体育场馆、拥有固定场馆的单项运动协会和社区创建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379所,每年参加俱乐部活动的学生达两亿人次。
    “群众体育运动特别是全民健身运动空前蓬勃的开展,得益于体育法制建设的推动。”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而群众体育运动的发展,又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竞技体育运动的进步,使我国稳步迈进体育大国,并正在迈向体育强国。

                    奥运将推动我国体育法修订进程

    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我国社会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体育法的局限性也逐渐显现。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我国从体育大国迈向体育强国之时,体育法作为我国体育领域的基本法,目前正根据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行修订的各项准备。
    据了解,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已会同国家体育总局,多次对体育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目前,国家体育总局正在抓紧组织体育法的修订工作。
    “这是‘十一五’期间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工作。”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要适应体育发展的实际需求和顺应现代法治的发展趋势,抓住2008年北京奥运会形成的全社会关注体育的难得契机,做好法律修订立项的前期论证和调研,加快推进体育法的修订。
     在加快体育法修订工作步伐的同时,国家体育总局还提出,要做好体育法配套立法工作。“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日益完善,体育事务更多地需要政府法制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做好体育法配套立法工作,既要积极建立、完善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协调的体育法规体系,又要及时做好现行体育法规的清理工作。立法要着眼于立法项目出台的社会效果,着眼于行使体育社会管理职能、服务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真正为提高全民身体素质服务,为推动体育事业发展服务。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我国体育法配套立法重点是完成全民健身条例和体育仲裁条例的制定工作,推行体育服务认证和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体育竞赛管理及赛风赛纪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促进完善单项体育协会的规章制度建设等。
    奥运会比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奥运会对我国体育法制建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现代奥运的法治品格和北京奥运会为营造法治奥运局面而进行的卓越努力,对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产生了重要作用。”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体育学院博士生导师于善旭说,奥运会已经并将进一步对中国体育法制建设形成有力的推动和深远的影响。比如北京奥运会所透射的现代法治信息,为依法治体理念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创设了有利的环境,促进了体育工作者和全社会体育法律素养的提高。于善旭说,随着北京奥运会对中国体育发展形成的全面促进,各种新的体育法制需求也相应提出。
   “修改体育法也伴随北京奥运会提上日程。”于善旭表示相信,奥运会将大大推动我国体育法的修订进程,并将促进全民健身条例和体育仲裁条例的出台。

法制网北京8月17日讯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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