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是我国法律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目前其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等法律问题未明确,加之监督机制不完善,因而部分存在着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相互之间矛盾、冲突等问题。本文从完善目前宪法体制限定下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监督机制入手,认为现阶段较完善的立法监督机制应当是,既在立法过程中予以监控,又事后进行监督;既重视内部层级监督,又要尽可能开展一定形式的外部监督
关键词(KeyWords): 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徐志群
Email:
上一篇: 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关系的若干问题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