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及电力市场的建设步履维艰,原因何在?本文从电力法实施中的若干难点着手分析,认为政府与电力企业之间的关系及电力企业相互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是症结所在,而深层次的原因又可归结于一点:中国目前缺乏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电力资源配置制度,即电业权制度。因此,作者认为,尽快建立并完善电业权法律制度是电力法基本制度创新之关键。确立电业权法律制度,应在承认电业权财产价值的基础上,以电业权的市场有偿配置取代无偿的行政分配,并据此对电力法主体进行明确定位,还电业权人和政府行政主管机关以本来面目。这样,电力法诸项制度和总体目标才能得以实现,电力市场可望早日建成
关键词(KeyWords): 电力法,电业权,电力法主体,电业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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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裴丽萍,杨名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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