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分析了不起诉的性质,认为不起诉是公诉机关依其职能,对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起诉必要的案件所作出的不予追诉的决定,是一种程序上的处分,而非实体上的处分,体现了公诉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阐述了不起诉的理论价值和意义,并依据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不起诉制度的规定,全面论述了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及救济途径,进而对如何发展和完善不起诉制度,提出了一些设想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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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陈卫东,李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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