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指导堪称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新型行政手段,今后将愈发具有用武之地,故有必要将其列为我国行政法中有关行政行为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行政指导本身尽管并没有直接的强制力,但其终归属国家权力的一种特殊体现形式,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有不可否认的影响。因而,应将之纳入行政法理论、原则的统率以及规范之内,籍以防止行政指导的滥用、失误,充分发挥其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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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崔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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