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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例虚假诉讼案:两人为取回被保全财产虚构纠纷
日期:19-05-30 来源: 作者:admin

 贡某诉称老板俞某欠他6万多元工资,两人在法院达成调解。贡某以优先受偿权取得了3.4万元执行款。可执行完毕后贡某突然申诉,称这起劳务纠纷系俞某策划的虚假诉讼。原来俞某欠了连襟贡某15万未还,俞某的钱因另一起案件被法院保全,分文动不得,两人这才想出“把死钱盘活,拨进自家人口袋”的办法,但因分配问题,发生内讧,这场“假官司”才败露。

得知情况有变,法院决定再审。昨天,六合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判决:撤销此前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并驳回原告贡某的诉请,收回已执行的3万元,另外,法院还对两人处以拘留7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据悉,这是南京法院查实并严惩的第一例虚假诉讼案件。
调解书里巧设机关用劳动者身份优先受偿
去年8月,贡某向六合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板俞某支付工资款6万元。在自己签字的欠条面前,俞某爽快地承认了欠款事实,两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俞某于第二天就给付工资。
为何约定“第二天”还钱呢?俞某并不是不想还钱,而是他的确无钱可还,此前他因拖欠工程款被材料商郭某起诉,银行账户里的60万存款都被六合法院保全,如无意外,这60万将悉数支付给郭某。俞某在调解时表示,“让贡某尽快进入执行程序来执行我好了。”也就是说,俞某打起了被保全款项的主意,计划让贡某从郭某的“碗”里分一杯羹。
可贡某可以顺利拿到钱吗?可以,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护弱者合法利益,法院通常会考虑将执行款项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贡某以劳动者身份起诉,债权性质正是工资,所以他按比例拿到3.4万元。
“原告”拿到钱还申诉此前诉讼竟是一场戏
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鲜有再生波澜的,不想去年11月,案情发生了大逆转。贡某向六合法院申诉,此前的劳务纠纷案系虚假诉讼,并称是俞某一手策划的。
贡某为何出来拆台呢?他原以为能全部受偿,拿到6万块,却不想只拿到3.4万,贡某怀疑俞某在背后使绊子,上门讨说法时,两人发生争执,打斗中,贡某的腿摔伤,缝了好几针。贡某心生怨恨,故向法院举报。
贡某和俞某到底为何兴虚假之讼呢?用贡某的说法是,他和俞某是连襟,前两年,俞某为做工程到处筹钱,贡某就从姐夫处筹了15万,转借给俞某,此后俞某一直没还上,郭某申请保全60万后,俞某才谋划了这场虚假诉讼,为的是,能还上一些就还上一些,不然就都给别人,没自己人的份了。借款15万的事实得到了俞某的证实,但俞某否认了两人的亲戚关系,也否认了自己是“主谋”,他称是贡某打听到自己卷入劳务纠纷,就跟着其他一起劳动者起诉自己。“6万元欠条”也是“在贡某胁迫下写的”。
法院再审该案撤销原审调解书
法院接到申诉后,立即决定再审。两人在庭审中承认了此前6万元欠条系伪造,虚构目的是为了偿还贡的15万元借款。法院据此认定,贡某与俞某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属虚假诉讼案件,撤销原审调解书,并驳回原审原告贡某的诉讼请求。
昨天,当庭判决后,法庭还决定对两人各罚款5000元、拘留7天的处罚。法警在庭审结束后,立即对两人采取了铐手铐等强制措施,庭闭即带往拘留中心。至于已执行的3.4万元,法院通过执行回转程序,收回了这笔钱。两人均表示要上诉,并要对处罚结果申请复议。
■法官点评
虚假诉讼或可追究刑责
据六合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金相保介绍,虽然虚假诉讼不少,但查实很不易,一般“虚假诉讼的堡垒只能从内部攻破”,此前,法院查到虚假诉讼,基本上撤销此前的判决,没有什么处罚,但《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在查处虚假诉讼方面,法院就有办法多了,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为惩处虚假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昨天这起案例,就是南京首例被查实并严惩的。
金庭长解释,按照这条法律的规定,如果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后果较为严重的,当事人或涉嫌刑事犯罪。(记者邢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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