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剖析直接言词原则的含义及其体现的诉讼价值着手,结合现行审判程序存在的主要弊端,就直接言词原则与庭前审查、庭审方式和更新审判等问题进行了论述,提出庭审方式改革应着重围绕三个方面进行,即明确审判人员的职责,给法官在法庭的角色重新定位;建立完善的证据展示制度,充分发挥控辩双方在法庭的对抗作用;加强合议庭功能,纠正“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不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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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卞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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