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8月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第3届年会在黄山召开。来自中国大陆和台湾省以及日本的4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儒家义利观与市场经济”。与会代表围绕这一主题,撰文发言,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首先是关于儒家所称的“义”和“利”的内涵。有的学者认为,义就是指道德,利是指物质利益;有的学者认为义不仅属于伦理范畴,而且含有经济方面的内容,是横跨经济和伦理两大价值领域的概念;也有人主张义和利都具有多方面的内容,如义可以包括个人修养、公平等伦理行为规范等,利可以包括物质利益、利益的追求、个人私利等含义;还有人用古文字学来作解释,指出“义”字内含
关键词(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徐永康
Email:
下一篇: 关于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主要修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