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安全是刑事程序设计与操作中恒久存在并冲突着的基本法律价值。现代各国对法律价值进行反复权衡之后形成了两种风格迥异的诉讼价值观:一种是犯罪控制观,多为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另一种是权利保障观,一般为英美法系国家所尊崇。两种价值观在运动中存在并各有优劣,因此探寻一种理想诉讼价值观的努力自有其理论基础并值得肯定。中国刑事立法和司法运作机制历来强调犯罪控制至上的价值观念,其基本取向值得赞许,但是对个体权利重视和保护不尽人意,因此,有必要调整现有的诉讼价值观,完善诉讼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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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左卫民,高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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