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之所以规定了侦查、起诉及审判等环节的诉讼时效,其立法初衷:一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体现人权意识;二是严格制约司法机关的办案时间,体现执法严肃性。而实践中普遍存在,且屡禁不止的超时限案件,则与上述立法精神相悖。为什么超时限问题长期普遍存在,又屡禁不止,屡纠不止呢?笔者认为,关键原因是时限立法和时限执法中尚有若干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现行刑事诉讼法在时限规定方面,尚有不尽完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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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吕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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