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1995年第1期周振晓同志的《也论立法解释》(以下简称周文),对笔者去年的《论立法解释制度之非》一文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为了摆明分歧所在,以便进一步探讨,故作此补充,并答周振晓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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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袁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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