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立法(即委托行政机关立法)本是于民主政治不相容的。但为了解决现代社会所面临的各种复杂问题,委任立法在今天是不可或缺的。如何既利用委任立法来解决人类的诸多现实问题,又尽可能防止和避免它对民主和人民权利、自由的危害,这是摆在现代政治学家和法学家面前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本文介绍澳国在解决这个问题方面的某些经验,以为我国学者研究此问题提供一个借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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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姜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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