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在监督与支持的关系问题上,有一种“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的提法,曾使刚刚起步的地方人大监督工作遇到了一次困扰。近几年来,又有一种“寓监督于参与之中”的提法,进而把监督与支持的关系问题演变成监督与参与的关系问题,使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又遇到了一次新的挑战。地方人大是否只有“参与”、“支持”同级其他地方国家机关的工作才能实施监督呢?各地的看法不完全一致。因此,对上述两个“寓于”进行一番探讨,对于地方人大理直气壮地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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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刘今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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