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于1994年11月8日召开在京常务理事会议。学习和讨论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由邹瑜会长主持,出席会议的在京常务理事有朱剑明、林准、俞雷、佘孟孝、邹恩同、孙琬钟、高铭暄、巫昌桢、宋树涛等同志,中国法学会顾问曹海波、余叔通和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与会者一致认为,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决定,是继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定之后,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关键时刻,又一个具有全局意义和长远意义的战略决策。它关系着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前途命运。这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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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陶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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