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脱胎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并在产品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刑法观念,已经严重滞后于时代的变迁和社会转型的需要。作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改革的前奏,必须对传统的和现实的刑法观念进行深刻的反思,并以改革开放的大趋势为背景,在更高更深的层次上进行变革和重构。新的刑法观念必须清除陈旧落后的传统刑法思想的影响,冲破保守的刑法理论的束缚,以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为轴心,高举民主、自由、平等、开放的旗帜,使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法理论和人们的刑事法律意识以全新的面貌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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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赵秉志,鲍遂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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