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阐明了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含义之后,着重论述了这一当事人主义的起诉方式在诉讼构造和认定事实方面的意义;并围绕日本刑诉法、刑诉规则的有关规定和日本最高法院的有关判例,深入地剖析了起诉状一本主义对于第一审法庭审判程序及审判前的准备程序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指出“起诉状一本主义对于被告人来说,既带来了接受公平审判的希望,也给其行使辩护权带来了某些不利的限制”;最后通过与英、美、法的对比,简要地说明了起诉状一本主义在日本的适用界限和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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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孙长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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