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历史时期,法理学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新乃至变革某些法学基本理论与观念,是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摆在法学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作者以市场经济为参照,就一些涉及法理学的方法、观念和理论的更新和变革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思考,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和见解,供法学界进一步探讨。本刊在今年第3期曾发表了王保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一文,本期发表这篇法理学的论文,今后还将继续刊登探讨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学科有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更新的理论、观念和需要研究的理论课题,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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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刘升平;章文;张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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