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有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作者具体分析了如何建立和完善构成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民法规范、商法规范和经济法规范,并指出目前应着重推进民法学、经济法学从意思自治原则、社会公平正义原则、市场经营主体、实现主体的形式及所有权理论的发展等方面深入研究,还要加强对市场竞争和竞争秩序、证券交易、房地产市场等热点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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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王保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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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 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1985年9月23日)。
- ① 王保树《经济法的根本任务是建立和维护自由、公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秩序》,《法学研究》1992年第5期,第3页。
- ② 王家福主编《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制度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9月出版,第373页。
- ① 《市场经济与法制现代化》,《法学研究》1992年第6期第6页。
- ② 《市场经济与法制现代化》,《法学研究》1992年第6期,第6-7页;《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大会讨论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人民日报,1992年11月7日;王学政《关于市场立法的思考》,《法学研究》1992年第5期,第23页。
- ① 梁慧星《制定一部现代化的完善的民法典》,《法学研究》199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