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院闻》1992年6月第230期刊登曾育裕的文章,《论有限公司的变革》,认为台湾有限公司制度对债权人的保护薄弱,弊端明显,应参照国外相关法制,加以有效变革。文章摘要如下: 一、美国的“有限合伙”制美国法律上的“有限合伙”是指一个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组成的经营商业、分享利润的营利团体。依各州“有限合伙法”等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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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周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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