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军法专刊》1990年第11期、第12期刊登陈朴生的文章《司法性犯罪》,摘要如下: 司法性犯罪是指侵害法律为保障司法权的行使而设置的法律制度的违法行为。司法权包括法官的审判权、警察的调查权、检察官的侦查权等等。司法性犯罪从犯罪主体方面可分为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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