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于4月10日举行在京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如何在法学界贯彻落实今年3月中央政治局全会的精神和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会议由会长邹瑜主持,朱剑明、佘孟孝、高西江、王叔文、孙琬钟、王家福、罗豪才、高铭暄、陈光中、巫昌祯、宋树涛、柴发邦和顾问王仲方、梁文英、甘重斗、曹海波参加了会议。法学会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三月政治局全会和小平同志年初南巡的重要谈话,对于指导全
关键词(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Email:
上一篇: 法学界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