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法律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无论在理论形态、思想深刻程度,还是在方法论的把握等方面,黑格尔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的法律思想以思辨的隐蔽形式,适应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反映德国新兴资产阶级的要求,对法和法律的概念、法律的功能以及一些部门法的具体范畴等一系列理论问题,都作出了自己独到的回答。尽管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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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公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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