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23日,北京大学法律系行政法教研室发起和组织了首次“行政法学体系与基本内容”研讨会。会议就有关议题展开了讨论.现综述如下: 一、关于研讨行政法学体系与基本内容的意义的认识大多数与会者认为,目前行政法学体系的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散、乱”,所以有必要对行政法学体系与基本内容有一个全新认识,深入研究符合行政法学本身发展规律的科学的完整的体系,以推动和促进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向纵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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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湛中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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