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认为,确定医方因医疗过失致病员人身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当以《民法通则》为依据,就民事责任四个构成要件加以考察,在民事诉讼中按照侵权之诉处理,并可以采取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在民事诉讼中只是一项书证,并不具有当然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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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黄志高;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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