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界之所以对经济犯罪定义难以形成统一的认识,是因为局限于刑法学研究犯罪的方法。这一研究方法产生了两方面的理论偏向:其一,使经济犯罪研究偏离了其应有的目标;其二,使刑法理论产生了混乱。为此,应回溯到研究经济犯罪的意义这一本原问题上,明确研究这一问题的目的,是为了深入研究经济犯罪现象产生、发展的原因、条件、社会危害性及运动规律,制定综合治理措施。作者认为,应该从犯罪学与经济学方向开展经济犯罪问题的研究,围绕上述目的的实现,寻求经济犯罪的科学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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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宫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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