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通过对我国现存集体企业各种形式的分析、研究,指出我国现存集体企业所有权归属等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诸如在企业形式方面,人为地将私营企业变为集体企业;将集体企业升格为国营企业或在集体企业中强制实行一套背离其性质的管理制度,其结果严重地侵害了公民或劳动群众的财产权利,泯灭了集体企业的生机。为此作者提出了对集体企业改革的设想及立法对策。
关键词(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赵旭东;
Email:
上一篇: 我国股份制及股份制立法
下一篇: 关于保证的若干问题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