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融在1990年第6期《法学》杂志撰文谈“一国两法”理论。文章说,这个理论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国家,两种法律制度”。“一国两制”产生的时代背景,就是“一国两法”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一国两法”是“一国两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谈了“一国两法”理论的三项概念和范式。(一)特殊单一制,认为1997年和1999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相继设立后,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既不会是联邦制或邦联制,又不会是一般单一制,而只能是特别单一制的国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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