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的分配是医患之间矛盾的根本所在。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尽管其产生缘于患者和医务人员所面对的医疗风险,但实际是国家和政府为衡平医患之间利益、调节医患矛盾,对医疗损害责任和风险再分配的一项责任保险制度。医疗损害责任属于侵权责任法的的调整范畴,但我国侵权法对医疗损害责任的调整囿于过错责任的藩篱而无法实现对患者医疗损害的填补,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医患关系紧张,医疗风险无法分散。因此我国应当构建以无过错补偿责任为基础的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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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吕群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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