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领域中的指导地位,是我国法学发展战略的一个根本问题。这既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需要。正是由于有了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才成为一门有规律可循的真正的科学。我们的法学也由于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实践,才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学体系,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首要的是必须切实地学好并认真地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学思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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